2015年12月25日,台湾省“卫生福利部”发布“卫生福利部第1041107736号公告”,规定“资本新台币3000万元以上的面粉、淀粉、盐、糖、酱油食品生产企业,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体系验证”,并于2016年7月1日生效。公告:应通过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制造商:
2015年12月25日,台湾省“卫生福利部”发布“卫生福利部第1041107736号公告”,规定“资本新台币3000万元以上的面粉、淀粉、盐、糖、酱油食品生产企业,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体系验证”,并于2016年7月1日生效。公告:应通过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制造商: